部门 | 审 计 署 |
岗 位 职 能 | (一)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国务院报告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中央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国务院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四)向国务院总理提交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协同办理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题 型 分 析 | 1.人际沟通 通过要求考生回答与领导、同事、群众等维度如何相处或组织某项活动来考查考生做人做事的能力。 2.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类以社会热点事件为出题背景,考查考生看待问题时能否客观公正,分析问题能否站在公务员的立场上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透彻。 3.自我认知 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类的题目在国考统一命题中数量较小,然而在审计署题目中,持续处于绝对重点的地位。 4.应急应变 此类题型主要考察考生对突发问题的反应及意外事情的处理、自我控制能力等。侧重应试者对问题理解是否准确贴切,回答的迅速性、准确性等 5.情景模拟 考生一定要迅速找到题目中的关键词,对所给出的具体情境以及所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地答题。 6.组织管理 要根据每个活动的特点进行作答,可以按照计划-执行-反馈的逻辑进行答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