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7388人
时间:2016-01-18|来源:|作者: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部分职位按要求需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相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